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简介 -> 法官风采

执行局里的“小清新”——尹丽苑

人生格言:以天平衡量人生价值,以廉洁永葆党员本色!

发布时间:2020-03-08 10:16:08




    尹丽苑,女,中共党员,自2017年8月入职以来,先后在柏庄法庭、高庄法庭、吕村法庭工作,现在执行局综合科工作。2017年全勤未休假,予以嘉奖。2019年被安阳县法院授予“个人嘉奖”。

    她在高庄法庭和吕村法庭工作期间,任内勤及法官助理,共立案470余件,报结案件并制作电子卷宗380余册。10月份,调入执行局综合科工作,负责各类信息、文件、总结、汇报材料起草及领导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执行信息发稿量20余篇。2019年她撰写的调研文章《网络交易平台民事责任范围及司法认定》在《公民与法》第8期发表。

    “今天晚上我晚点到家,你们先吃饭,不用等我!”“又要加班吗,外面下雨了,你下班后要不打个车回来吧……”“我慢点骑车回去,放心吧。”这是她经常给母亲打的电话,不过还没等母亲说完,她就匆匆挂断了电话,继续忙着整理手中的文件。寒风瑟瑟,每天加班到晚上十点装订卷宗,然后一个人骑着电动车穿梭在幽静的马路上。这样的工作节奏持续了一个多月,她毫无怨言。因为她知道,案件卷宗就是法官的生命,作为一名法官助理,就应当帮助法官完成这些事务性工作。就这样,一个月的时间,300多本零散的卷宗在她手里被整理的条目分明、干净整齐。

    因为工作能力强,她还常常被“调用”。2019年6月份,因吕村法庭要立209件涉民生粮食保管合同纠纷案件,她被临时借调到吕村法庭帮忙。三天完成立案,四天审理完毕,晚上加班加点在审判流程系统中点结结案、扫描电子卷宗。虽然辛苦,但她甘之如饴。因为只有尽快解决这一系列案件,才能帮助这些村民早点拿到补偿款,尽自己所能帮助到他们。因为在她的心底,总是牢记着一句话:群众工作无小事,我们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法院的形象,都代表着公正司法的践行。

责任编辑:刘志霞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5794528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