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格言:亲情、友情、人之情,办案不徇私情;耐心、细心、责任心,执法追求公心!
刘美云,女,1999年9月参加工作,先后在刑庭、民二庭、民三庭、调解速裁中心、基层法庭工作,现任安阳县人民法院白璧法庭负责人。
她参加工作以来,20年如一日,忘我工作,始终遵循“亲情、友情、人之情,办案不徇私情;耐心、细心、责任心,执法追求公心”原则,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投入到法律事业中,逐步摸索出了一套调解工作方法和技巧,先后化解一大批案件,被安阳市中院记个人“三等功”,并被授予全市法院“巾帼办案标兵”、全市“办案能手”称号。2019年,她收案345件,审结342件,结案率99.13%,服判息诉率为97.66%,调撤295件,调撤率达到了85.5%。她所经办的案件,无一被发回改判,高质量办案,也让她赢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做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作为一名法庭庭长,严于律己,勇作表率,践行担当,是她一贯的工作作风。考虑到一些当事人行动不便或受交通条件限制出行不畅,她将法庭设在田间地头,农家小院,有时一天甚至审理二、三起案件,高负荷的工作却从未让她喊过苦、喊过累。原告程某与安徽省宿州市的李某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考虑到被告是外地人,她决定巡回办案,连夜驱车赶往千里之外的被告所在地进行调解。行驶途中,突降大雨,但其没有因此而停歇,仍冒雨前行,经过7个多小时,到达安徽省宿州市。第二天早上,她顾不上路途的颠簸,立即召集当事人在被告家门口进行调解。当事人看到一位女法官不远千里上门化解纠纷,感激万分,最后,双方同意各让一步,以调解方式结案,受到双方当事人好评。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远在江苏的陈某欲起诉与刘某离婚,陈某代理律师电话联系了她,她便及时向当事人推荐了“河南移动微法院”小程序,在她耐心细致地帮助下陈某当天便完成了微信立案。2月16日,她再次通过微信主动联系了原告陈某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和被告刘某,听取了双方当事人意见。因当事人对共同财产分割及其子女抚养问题意见分歧较大,如果不妥善化解双方的矛盾,必将给孩子成长及其社会带来不稳定的因素。她一遍又一遍地耐心细致地给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和释法说理,经过32次电话联系和多次微信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2月18日,双方当事人通过“云间互联网庭审系统”签字确认,案件圆满解决。当事人代理律师由衷感叹,这是她当律师以来,第一次在河南“零跑路”顺利办结了一起案件,为遇到这样的好法官点赞,更是钦佩……她的“零距离”便民服务,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人民法治网、河南高院豫法阳光、河南新闻广播、中原经济网、安阳日报等多家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引起了强烈反响。
工作中,她是个“较真”的人。只要是群众有需求,她甘愿俯下身来,从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义无反顾。新时代,新思路,新方法,她紧跟时代潮流,充分利用互联网便捷高效的优势大力开展网上办公办案活动,尽全力让当事人少跑路或不跑路,做到工作强度不下降、工作效果不打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纵使再有铜墙铁壁,一旦面对女儿,她心中还是充满了愧疚。刚上三年级的女儿始终不明白,为什么我的妈妈跟别人的妈妈不一样呢?天未亮就出门,直到深夜才回家,家长会向来缺席,亲子活动从未参加过。在女儿心中,她几乎是“影子”妈妈。但她深知,自己更是一名法官,当事人对公平正义的期盼眼神,是她不惧困难、无畏前行的永恒动力,她用自己的行动践行着法律宗旨和使命担当,展现了新时代女法官“巾帼不让须眉”的迷人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