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安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景瑞红担任审判长,利用“云间互联网庭审系统”,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
经过庭前准备,在保证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前提下,合议庭成员在审判庭、公诉人在检察院、辩护人在家中、被告人在看守所,四方进行了连线调试。上午10时许,庭审活动正式开始,在“没有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出庭的庭审现场,电脑屏幕上清晰显示出法官、公诉人、辩护人和被告人的画面。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庭审程序,通过合议,以交通肇事罪当庭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被告人王某网上确认了庭审笔录。
疫情期间为避免诉讼参与人聚集引发交叉感染,推进司法审判业务工作,该院充分发挥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借助信息化手段,在当前疫情肆虐的情况下,法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等诉讼参与人互不接触开展庭审活动,做到了疫情防控和案件审理“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