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公告(康保密)
发布时间:2020-02-25 11:23:31
康保密:
本院受理原告李鹏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522民初697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承办法官: 魏志强
联系方式:0372-3163867 198*****
安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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