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公告(王欣)
发布时间:2020-01-17 17:11:19
王欣:
本院受理了原告刘爱明诉你与王喜平、谭小全、冯银秋、冯秀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一审判决,原告刘爱明不服提出上诉,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审理终结,本院受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5民终5835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安阳县人民法院民二庭领取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承办法官:李付林
联系方式:03723163938
安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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