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公告(王爱民)
发布时间:2020-01-14 17:44:09
王爱民:
本院受理原告徐保庆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0522民初17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追加通知书等相关应诉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在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许家沟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缺席审判。
承办法官:郭建岭
联系电话:3163821
安 阳 县 人 民 法 院
二○二○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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