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公告(魏喜只又名未喜只)
发布时间:2020-01-09 15:01:25
魏喜只(又名未喜只):
本院受理原告李文献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522民初4862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安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领取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承办法官:范亚男
办公电话:0372-3163937
安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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