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公告(贾磊)
发布时间:2020-01-02 11:55:34
贾磊:
原告安阳通瑞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王魁生、第三人贾磊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2019年12月30日,原告安阳通瑞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服本院作出的(2019)豫0522民初4961号民事裁定书并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372-3163950
安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日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