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公告(杨志会)
发布时间:2019-12-27 15:21:02
杨志会:
本院受理原告李林庆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2020年3月16日9时00分)在本院民事审判庭(法官赵向明0372-3163902)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