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公告(高金顺)
发布时间:2019-12-23 17:26:18
高金顺:
本院受理原告高希仁诉你及王春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522民初55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安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承办法官:范亚男
办公电话:0372-3163937
安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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