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公告(楚阳阳)
发布时间:2019-12-17 16:47:16
楚阳阳:
本院受理原告魏贵庆诉你及郭玉珂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522民初31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安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承办法官:范亚男
联系电话:0372-3163937
安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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