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公告(刘新贵)
发布时间:2019-12-11 10:38:38
刘新贵:
本院审理的原告乔山林诉你及被告吴俊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豫0522民监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书主要内容为:一、本案由本院再审;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海静
联系电话:0372-3163925
安阳县人民法院
二○一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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