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公告(张普军)
发布时间:2019-12-05 16:48:27
张普军:
本院受理原告石晋峰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安阳县法院第二审判庭领取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
承办法官:李付林
联系电话:0372-3163938
安阳县人民法院
二○一九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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