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公告(王磊、靳超、李可、苏爱龙、王鹏、张雷)
发布时间:2019-11-01 16:02:10
王磊、靳超、李可、苏爱龙、王鹏、张雷: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安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峰大道支行诉王磊、靳超、李可、苏爱龙、王鹏、张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3)安执字第00662号限期履行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公告期满之日起三日内履行(2013)安豫证执字第33号执行证书确定的还款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联系人:侯绍明
联系电话:0372-3163946 136*****
安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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