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公告(蔡芳芳)
发布时间:2019-10-31 20:35:38
蔡芳芳:
本院受理的原告马俊超诉被告蔡芳芳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522民初5579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吕村法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安阳县人民法院
二○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承办法官:户月娟
联系电话:0372-3163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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