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公告(张磊)
发布时间:2019-10-28 10:09:43
张磊:
本院受理原告许卫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522民初3836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承办法官:魏志强法官
联系电话:0372-3163868
安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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