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公告(秦付海)
发布时间:2019-10-22 08:44:34
秦付海:
上诉人秦廷恩就(2019)豫0522民初4372号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上诉人要求依法改判或撤销原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承办法官:赵向明
联系电话:0372-3163902
安阳县人民法院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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