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公告(姚用明)
发布时间:2019-08-27 10:35:36
姚用明:
本院受理原告左兵诉被告姚用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19年11月1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审判员:李付林,电话0372-3163938)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联系人:张文运
联系电话:0372-3163895
安阳县人民法院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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