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公告(王广庆)
发布时间:2019-08-22 15:32:52
王广庆:
本院受理原告户庆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2019年11月8日9时00分)在本院民事审判庭(法官赵向明0372-3163902)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联系人:申振宇
联系方式:0372-3163899
安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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