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公告(张磊)
发布时间:2019-08-16 10:51:37
张磊:
本院受理原告许卫国诉被告连豪、连常清、张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19年11月4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审判员:魏志强,电话0372-3163867)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联系人:张文运
联系电话:0372-3163895
安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 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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