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公告(赵梦瑶)
发布时间:2019-08-14 17:14:01
赵梦瑶:
本院受理原告张衡诉你、赵金明婚约财产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上诉人(原审被告)赵金明要求:撤销安阳县人民法院(2019)豫0522民初15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第一项(即返还彩礼50000元),驳回被上诉人的原审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承办法官:李文涛
办公电话:0372-3163860
安阳县人民法院
二○一九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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