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公告(韩英只、韩玮)
发布时间:2019-08-12 17:00:40
韩英只、韩玮:
本院受理原告袁艳青与你及仁美荣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522民初25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承办法官:张文运
联系电话:0372-3163954
安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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