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公告(王福庆)
发布时间:2019-08-08 14:50:49
王福庆:
本院受理原告冯彦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即2019年10月25日)在安阳县人民法院(主审法官魏志强,电话0372-3163867)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八月八日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