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公告(杜振海)
发布时间:2019-08-05 16:59:53
杜振海:
本院受理原告张继兴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民一庭李晓亮处公开开庭审理,联系电话0372-3163980。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联系人:宋慧斌 齐黎曦
联系电话:0372-3163842
安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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