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公告(鲁志祥)
发布时间:2019-07-09 10:10:04
鲁志祥:
本院受理原告冯瑞芹诉被告连莹莹、鲁志祥、刘忠良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9年9月26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法官魏志强198*****)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联系人:张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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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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