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公告(周娜)
发布时间:2019-06-24 15:28:29
周娜:
本院受理原告董锐凤、康丽娟诉你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8时30分(2019年9月10日8时30分)在本院民一审判庭(法官李晔0372-3163855)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