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公告(高耀伟)
发布时间:2019-06-24 10:14:23
高耀伟:
本院受理原告张建强诉被告高耀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9年9月10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法官杜继霞0372-3163868)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联系人:刘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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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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