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公告(安阳县鑫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19-06-06 15:35:11
安阳县鑫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牛长生与你公司及被告吕红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安阳县人民法院(主审法官杜继霞,电话0372-3163868)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安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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