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公告(李四只、杨巧玲)
发布时间:2019-04-10 17:15:41
李四只、杨巧玲: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法官燕文光0372-3163980)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联系人:申振宇
联系方式:0372-3163899
安阳县人民法院
二O一九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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