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文云: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县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当事人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的诉讼请求为:要求被告吴文云偿还信用卡透支本金66336.80元、利息23935.41元、逾期还款违约金3901.99元,共计94174.20元。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姚晓丽,电话:0372-3163855)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海静
联系电话:0372-3163925
安阳县人民法院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