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安阳县法院组织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法治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9-03-15 16:10:20



    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群众树立“倡导诚信,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3月15日上午,安阳县法院组织干警积极参加在安东新区礼湖广场举办的全县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群众增强法律维权意识。

    活动现场,锣鼓喧天,彩旗飘扬。在该院制作的宣传展板前,群众们驻足观看,不时发出啧啧赞叹。在该院设置的消费者咨询台前,前来询问、咨询的群众络绎不绝,干警们纷纷向群众发放宣传页,广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及《侵权责任法》等与消费者权益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最关心的侵权责任划分、侵权损害赔偿等问题,深入浅出地进行了讲解。同时还详细解答了群众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婚姻、合法、房产等方面问题,引导群众知法、守法、懂法,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据统计,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页300余份,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80余人次。不仅宣传普及了法律知识,增强了群众的防范意识,而且使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法院工作、增进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取得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

责任编辑:刘志霞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5845122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