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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县法院:“雷锋日”150余公里上门立执行案

  发布时间:2019-03-05 16:30:21



3月5日上午,该院干警在吴老汉家中核对相关材料,现场为其办理执行立案和委托手续。

    “真没想到一个电话你们就过来了,俺心里可得劲儿了!”为弘扬雷锋精神,认真践行司法为民,3月5日学雷锋纪念日当天,安阳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驱车150余公里来到新乡市原阳县路寨乡,上门为活动不便年近七旬的吴老汉办理了执行立案和委托手续,用实实在在的行动践行雷锋精神,赢得了吴老汉及当地人民群众的啧啧称赞。

责任编辑:刘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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