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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县法院:拘留所内过大年 后悔不迭忙还钱

  发布时间:2019-02-12 17:04:13


    “过年期间去拘留所探望他了,他已经知道错了,我是专门来送执行款的。”2月11日,春节后上班第一天,被执行人牛某家属将4万元执行款送到了安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并希望提前解除对牛某的司法拘留。

    原告杨某与被告牛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8年7月下旬,法院判决被告牛某给付原告杨某借款7.5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牛某先后多次以各种理由予以推拖,杨某在多次催要未果的情况下,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执行立案后,干警及时向被执行人牛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发布了限制高消费令。在这些强制执行措施面前,被执行人牛某态度强硬,执行干警多次通知其到法院来协调处理,也拒不到场,并外出务工故意躲避执行。今年1月28日,农历腊月二十三,正当大家开始准备年货,开开心心迎接春节之际,该院组织50余名干警,开展了声势浩大的集中执行活动。当日,被执行人牛某刚好被执行干警堵在家中,并被强制拘传,因拒不执行当日被司法拘留15日。期间,执行干警又先后两次到拘留所做牛某思想工作,但其仍存在拘留两天就完事的侥幸心理,表示无能力履行。2月11日,春节后上班第一天,被执行人牛某家属将4万元执行款送到安阳县法院执行局,与申请人杨某达成了先履行4万元,剩余款项限期履行的执行和解协议。“在拘留所过年心里真不是滋味,这事我做的不对,也没想到会如此严重,以后再也不做‘老赖’了!”当日下午,被提前解除司法拘留的被执行人牛某后悔不已,在低头认错的同时并发出了由衷的感叹。

责任编辑:刘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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