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蓝时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王俊杰与你单位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522执1372号传票、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财产申报表及(2018)豫0522执1372号执行裁定书、(2018)豫0522执1372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三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若逾期未履行,请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交出本院查封的豫E19S90奥迪牌汽车一辆,逾期不交出,本院依法强制执行。
承办法官:黄兰照
联系方式:0372-3163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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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