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公告(河南蓝时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01-28 16:05:56
河南蓝时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于鹏与你单位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522执1376号传票、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财产申报表及(2018)豫0522执1376号执行裁定书。限你自送达之日起7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本院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
承办法官:黄兰照
联系方式:0372-3163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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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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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