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公告(申保顺、苗风芹)
发布时间:2019-01-14 14:52:27
申保顺、苗风芹:
本院受理马庭陆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公告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9年4月18日上午9时在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水冶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判决。
承办法官:赵卫军
联系电话:0372-3163811
安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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