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公告(周艳芳)
发布时间:2019-01-10 17:31:03
周艳芳:
本院受理原告黄中廷诉被告桑宏涛、周艳芳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522民初46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承办法官:琚红金
联系电话:0372-3163920
安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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