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公告(宋耀林)
发布时间:2019-01-02 16:29:53
宋耀林:
本院受理原告蒋涛诉你及开封市豫天元置业有限公司、吕达平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522民初5567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承办法官:李付林
联系电话:0372-3163938
安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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