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公告(许杰华)
发布时间:2018-12-28 10:43:29
许杰华:
本院受理原告北京钱到到金服科技有限公司诉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522民初4800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承办法官:杜继霞
联系电话:0372-3163868
安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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