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公告(贾磊)
发布时间:2018-12-25 16:36:15
贾磊:
原告安阳通瑞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王魁生、第三人贾磊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522民初46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承办法官:郭建岭
联系电话:0372-3163858
安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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