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公告(郭新杰)
发布时间:2018-11-26 15:51:04
郭新杰:
本院受理原告张荣红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0522民初30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承办法官:姚晓丽
联系电话:185*****
安阳县人民法院
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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