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公告(王红风、李海红)
发布时间:2018-11-05 17:33:19
王红风、李海红:
本院受理原审原告李武涛诉你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李武涛收到本院(2018)豫0522民再3号民事判决书后,不服该判决,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至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现依法向你送达上诉状,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承办法官:李晔
办公电话:0372-3163876
安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五日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