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公告(张利勇)
发布时间:2018-10-14 21:36:47
张利勇:
本院受理原告卢平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安阳县人民法院高庄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承办法官:李文涛
联系方式:185*****
安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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