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上午,安阳县人民法院许家沟法庭法官刘美云和书记员路文军等一行4人,来到许家沟乡王家窑村,成功调解一起因相邻建房引起的侵权纠纷案。
原告李某诉称,其家与被告王某家南北为邻,其家在南,王家在北。2017年5月份,原告李某在建造自家楼房屋顶时,被告王某等人以建房影响他家生产和生活为由,阻拦其家建造房顶,不但将部分砌好的砖块儿推翻,而且还在原告家院门口必经之路上停放农用三轮车、手推车,用铁链锁住,阻碍李某家通行和搬运建房材料。经多方协调未果,李某向法庭提出了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权、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等。
受理此案后,法官刘美云先后多次到现场进行勘验,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谈话、走访和调查了解到,双方因建房纠纷曾发生过肢体冲突,因为此事,被告方一人还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了有期徒刑,如果此案处理不好,极有可能造成更严重的后果。9月29日上午,法官刘美云与书记员等一行再次来到纠纷现场,决定再对案件进行调解。为达到预期调解目的,还专门邀请了人大代表和乡村干部到场,助力纠纷化解。期间,法官刘美云与参与调解人员先后上下楼多次,前后院来回跑多趟,从砌砖的高度、角度等细节处着手,结合当地民风民俗进行明理释法,通过典型事例讲解邻里和睦相处的重要性等,最终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对细节问题逐项调解后,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随后,大家一起动手,将原告李某家门口的农用三轮车等障碍物进行了清除。“房子终于能封顶了!”一切手续办妥后,原告李某来到房顶准备开工,一手拿着砌砖的铲子,一手拿着砖块儿满脸欢喜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