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公告(姜国胜)
发布时间:2018-09-17 15:44:43
姜国胜:
本院受理原告宋立峰诉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联系人:张润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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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县人民法院
二○一八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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