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公告(李培锋)
发布时间:2018-09-04 15:16:43
李培锋:
本院受理原告赵彬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要求:1、判令原、被告离婚;2、判令婚生两个女儿均由原告赵彬抚养,由被告李培锋每月负担2000元抚养费。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11月22日上午9时在本院铜冶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承办法官:平国良
联系电话:185*****
安阳县人民法院
二○一八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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