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公告(冯超、崔俊青)
发布时间:2018-09-03 11:13:26
冯超、崔俊青:
本院受理原告吴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0522民初136号民事判决书和(2018)豫0522民初136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和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承办法官:焦保顺
联系电话:0372-3163855
安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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