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公告(翟保平、孙合英)
发布时间:2018-08-31 17:45:49
翟保平、孙合英:
本院受理原告艾三只(又名艾学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开庭传票。原告要求:判令二被告偿还原告借款8000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12月5日上午9时在本院白壁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承办法官:王明豪
办公电话:0372-3163851
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
二○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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