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公告(程青林)
发布时间:2018-08-23 17:08:34
程青林:
本院受理原告周长林诉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司法鉴定意见书、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当事人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法官张文运0372-3163954)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联系人:周娜
联系方式:0372-3163898
安阳县人民法院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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