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区划调整的批复》、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部分基层法院区划调整有关问题的意见》安中法党组【2018】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对区划调整后涉及案件管辖等问题,公示如下:
一、安阳县柏庄镇案件划归北关区人民法院管辖;安阳县善应镇、马家乡案件划归龙安区人民法院管辖;文峰区高庄镇案件划归本院管辖。
二、高庄法庭设施划归本院管辖;柏庄法庭的设施划归北关区人民法院管辖。
三、洪河屯乡的案件归水冶法庭管辖;安丰乡的案件归铜冶法庭管辖;韩陵镇的案件归白璧法庭管辖;高庄镇、瓦店乡的案件归高庄法庭管辖。
四、本公示开始执行时间为2018年9月1日。